第4章:第四天灾!资!)
整一个字:乱!
典型的,我与神明画押,赌你死于他杀。
“弗兰克先生在吗?”奥斯丁拉住一看场子的大声询问,喊了两边,对方才听明白,懒洋洋的随手指着里面,让他们自己去找。
这小弟,一点都没责任心。
老大死于临时工之手。
奥斯丁也不在意,对着高军说,“以后我们接手,这些人都炒掉,换一批人。”
说起话来真是昂首挺胸,中气十足。
顺着马仔所指的方向走去,在一处很拥挤的小隔间见到了弗兰克,也就是这家酒吧的老板,一个…瘾君子!
当着他们两人的面,吸食面粉,整个人骨瘦如柴,看起来就很不健康,像是在中和脑子里的水一样,吸完后,还左右晃了晃,像是神经搭错了抽搐下嘴角,才舒适的长拉了一口音。
这左眼闭着,右眼睁着,往椅子上一躺,“你们找我?”
“我们要接手你这酒吧。”奥斯丁说。
“2000美金,给钱,这里的东西都是你的,还有外面那跳舞的妞,我没用过几次,便宜你们了。”弗兰克说着说着就打起了哈欠。
高军朝着外面看了眼,那个女人格外卖力,再这样下去,只能剃毛了,他收回目光,靠在门延边,正打算抽根烟,但谁知道,那弗兰克来了一句,“抽烟滚出去抽。”
高某人这手一顿,“这不让抽烟?”
“你耳朵塞了屎吗?还是你妈生你的时候胎毛堵住耳朵了,听不见吗?不!能!抽!烟!”弗兰克这小嘴巴像是机关枪一样。
奥斯丁也知道高军是什么性格,就是那种…骨子里很野的人,他可不是个“平庸”的人,当初有人眼红他【收尸】的行当,想要从他手里弄点钱花花,愣是被他拿着刀,砍断了脚。
这种伤,在洛圣都警察都懒得出门。
他要是不狠,早就被人给吃了个干净,所以,当高军说要去乡下种地时,奥斯丁才表现的如此吃惊。
高军深深的看了眼弗兰克,笑了,将香烟捏在掌心,塞回口袋,“很抱歉。”
后者“疲倦”的抬了下眼,不耐烦的问奥斯丁,“要的话就给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