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新工作 新身份
按照以往的规律,洛根是需要继续留在12分局工作的。只不过纽约一直都是警力欠缺,再者洛根行动能力出色,这就被挖墙脚了。
从12分局到了11分局,因为托马斯·格雷森警监听说了12分局的一个实习警察表现无比出色,那家伙在每一次出警的时候都是冲在最前面,很多人也都觉得他不应该在警局工作,而是应该去军队服役。
巡警是不需要继续当巡警了,洛根被调去了11分局的重案组。
调动,对于警察来说是再正常不过了。洛根稍微不寻常的也就是刚过实习期就被挖走,而现实就算是那些出色的警探,说被调去其他分局,也就是被调走了。
不要以为重案组都是穿着便衣的警探,这里还有很多的‘制服警察’,和洛根差不多。只不过那些人是正式警察,而洛根也就是个试用期的警察而已。
看起来也不是完全的政治正确,格雷森是一个白人,一个精英白人警监。
他曾经在伦敦警务部总处工作过,现在调回来成为重案组的警监,绝对是实至名归。
打量着身穿警察制服表情严肃的洛根,格雷森很满意,“我听说过你在实习期的表现,你有着一颗大心脏、你是一个勇敢的警察!我可以肯定,你适合在重案组工作!只有在这里,你才能够展现出自己的才华!”
洛根回答的简单干脆,“YESSIR!”
“放轻松,这里并不是军队!”格雷森笑了起来,对洛根说道,“接下来的六个月,你会在这里工作。如果你能够通过我的考核,我会给你一份满意的工作报告,你将会成为纽约警局的正式成员!相信我,你会喜欢这里的生活。”
就在这个时候敲门声响起,一个南美裔警探走了进来。
“洛根·皮尔森,我花了很大力气才从12分局挖来的小子。”指了指洛根,格雷森笑着介绍道,“给他安排好搭档,他将会是我们的同事。”
介绍完洛根,格雷森继续介绍道,“贾维尔·阿布瑞尔,重案组优秀的警探,跟着这个家伙学习,你可以成为优秀的警察。”
洛根立刻向阿布瑞尔敬礼,而阿布瑞尔笑着和洛根握了握手,这是一个比较随和、好相处的警察。
格雷森到底是负责重案组的警监,不可能一直都是关注洛根这个菜鸟。带领洛根适应新环境、认识新同事的工作,自然也就被安排到阿布瑞尔这里了,由阿布瑞尔来负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