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5章另一条线索
所谓三段论,简单来说,这是一种以“大前提”+“小前提”+“结论”为结构的逻辑推理方式,其基本逻辑是:如果A类对象全部都是a,那么,它的部分也必然是a;如果A类对象全部都不是a,那么,它的部分也必然不是a。
比如著名的“苏格拉底三段论”:大前提: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;小前提:苏格拉底是人;结论:所以苏格拉底是要死的。
或如下例所示:
所有的鸟都是有羽毛的,
燕子是鸟,
所以,燕子是有羽毛的。
在这个三段论中,一共有三个性质判断,其中两个性质判断作前提,一个性质判断作结论;这个三段论中共有“鸟”、“燕子”、“有羽毛的”三个变项,其中每个概念都出现两次。
那么我们来看论语:
子曰:
可与言而不与之言,失人。
不可与言而与之言,失言。
知者不失人,亦不失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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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个论证,但是有前提,结论省略了。
省略的结论是:
可与言,则与之言;
不可与言,则不与之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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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与言、而不与之言,则失人。
不可与言、而与之言,则失言。
知者不失人,亦不失言。
所以,
可与言,则与之言;不可与言,则不与之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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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看
子曰:“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;近之则不孙,远之则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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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子的这段话,可以看成一个论证。
第一组前提:
近之;则不孙。远之;则怨。
第二组前提,原文省略了,可以补充为:
孙,而且,不怨。
第三组是结论:
近之,而且,远之。
整理如下:
1.若近之;则不孙。若远之;则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