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阿彩?
1.
我来到,你的城市
走过你来时的路
陈奕迅近乎沉吟的唱道。
于是我来到阿彩半个灵魂所在的城市,走过她来时的路。想象着,和她的相遇。不是街角的咖啡馆,而是尽头的潘诺丹。
狭窄过后,我们赫然置身与其极致相反之地。四下晴空明朗,白润透亮,与外面的世界处于两个维度。周遭瞬间开阔,大得足与天安门广场媲美,大得可以停下至少四架空客A380或者上千辆的哈雷摩托。用一个英语单词来形容,必然是HUGE而绝非BIG可以诠释。
空旷之外,是灌满眼球的绿。林木丛生,云淡风轻。和煦阳光从树梢间泻下,暖而不热。鸟语鸣啭,灵台清明。空气带着湿润的甘甜直窜鼻腔,振翅翻飞,心旷神怡。细听慢感,远处还有瀑布奔涌、溪水蜿蜒之声。刚才穿梭的是一条异空间隧道。我想。
潘诺丹便在这片环境中,孤高散发末世遗迹的破落圣洁。背靠冷厉的高山,残垣断壁是她庄慕容颜的褪色性感,青苔细草似黛墨点缀,石间繁花化为白玉雪肤的粒粒朱砂痣。
古老又妍丽的宫殿大门前,站了一黑一白一金发的三名高挑清瘦女子,均穿着类似希腊女祭司的象牙白长裙。而阿彩,便位列中间。两名头戴斗篷的男子站在她们身后一臂远的位置,着装像极了绝地武士,俨然《星球大战前传3里走出的欧比旺和阿纳金。即便他们突然抽出光剑,我亦不应感到意外。
“大姐大。”齐齐招呼阿彩道,“这次的调查报告。”
她从风衣内包里拿出一颗水晶质感的东西,递给阿彩。阿彩拿手中觑了一眼,又递给身旁的非裔女子。女子小心收好。
“这是?”阿彩的目光好歹移到我身上。
“路上捡的圣女。”齐齐冲我吹声短促鸣激的口哨,“正要回来时,看见她在西八区被个家伙纠缠。所以顺路带回来了。”
5米远的距离我和阿彩对视。那是一双望穿千年的眼,藏尽穷风物,阅遍世间冷暖。有着超越年龄的内涵,似白驹过隙,哀怨叹惋。那是一双蓝色和红色组成的眼,镶嵌在悲喜、细雪初雨的白净脸庞里。
这张我自认为很熟悉,此刻却时空乱斗转星移改天换地的阿彩的脸。我想她不是阿彩,因为阿彩皮肤没有如斯苍白,而是健康的小麦色。年龄的感觉也不对劲。年轻固然年轻,但总比我熟悉的那个阿彩更显成熟与端庄。最关键的在于,阿彩没有她的双色眼。
但她不是阿彩又是谁喃?这张出现在我梦境的脸,这张我怅惘美好会不断联想的脸,这张我设为电脑桌面、手机壁纸的脸。她正是阿彩,我需多虑。疑惑的原因其实清晰又明了——我不敢不愿把那双眼睛背后的心痛加载在阿彩身上——哪怕这只是她灵魂的一半。
我们很容易因为一个人美好的一面坠入爱河。如果一开始就发现对方的不美好,却依然爱得痴狂迷离,这种恋爱模式会不会更稳定和理性?
比如,她接受了他的脚臭,他包涵了她的整容。她对他装阔扮富私下里其实就是个穷屌丝心知肚明,他对她表面上是公司前台到了夜里却在CLUB兼职心照不宣。
尽管如此,他们依然炽烈相爱……
3秒之后,那双双色的眼移到了我的脚上:“给她换身服装吧。”她用听不出情绪的语音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