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章 结案
一个小时后,沈月带着进入下水道的刑警队员提着几包东西爬了上来。</p>
“全部都在这了,陈队。”沈月提了提手中的东西。</p>
“好,辛苦了沈法医。”陈旭点了点头,随即又对另一名队员吩咐道,“通知一下居委会的人,让他们安抚好附近居民的情绪,别影响群众的生活。”</p>
“好的陈队。”</p>
“收队吧。”</p>
“好。”</p>
布控的刑警队员收拾好现场,收回了警戒线,驱车归队。</p>
围观的群众见公安的同志都走了,仍旧在原地议论纷纷,却也不敢上前。有的甚至搬好了椅子坐在那看着。</p>
“那位同志手里提的就是尸体吧?”</p>
“应该是了。”</p>
“看那体积,怕是被分尸了好多块!”</p>
“哎哟,你可别说了!吓死了!”</p>
“提着尸体的好像还是位女同志,你这大老爷们儿,怕什么怕!”</p>
“你不怕你怎么不过去看看?”</p>
“你!”</p>
“行了行了,别争了,你们说要不要找个大师来做做法?不然这大晚上的都睡不踏实。”</p>
“我看行!”</p>
“对对对!”</p>
......</p>
回到刑警队后,开始了进一步的审讯工作。</p>
虽然在案发小区犯罪嫌疑人就已经将作案经过说了个清楚,但他们还需要进行更为细致的审查。</p>
作为公安人员,他们需要对自己的每一步行动负责,容不得丝毫马虎与随意。</p>
但可以知道的是,案情基本到这里就告一段落了,嫌疑人供认不讳,不需要多久就可以顺利结案了。</p>
尽管事出有因,但范某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,情节恶劣,影响重大。</p>
一时间被愤怒昏了头脑,不是借口。</p>
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,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,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。</p>
范某的后果是什么可想而知。</p>
人的生命只有一次,不管你出于什么理由,都不能随意剥夺别人生的权利。</p>
生命大于一切。</p>
犯了错误,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。</p>
生而为人,应当敬畏生命。</p>
......</p>
刑警队办公室,陈旭坐在办公桌前,抽了一根烟。</p>
虽然前期案件有些陷入困境,但好在案子终于可以结束了。</p>
鉴于此次案件情节恶劣,公安系统上头相当重视,刑警总队队长将此次案件全权交给陈旭处理,</p>
好在他陈旭不负厚望,圆满完成了这次任务。</p>
这时,新人小李敲门进来。</p>
“陈队。”</p>
“怎么了?”</p>
“外边有记者想采访你。”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