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章 爱情价更高
比如,公司到底是工作的地方还是谈恋爱的地方,谈恋爱真的能促进工作效率吗?你是老板你会愿意你的员工公司内部谈恋爱吗?
答案两极分化。
“谈恋爱有什么不可以的,主要不影响工作开展。”
“不影响工作开展的尺度是什么?”
“我就是公司内部恋爱,我觉得就很好,一起努力一起奋斗,一起有好的发展。”
“但愿你永远不会失恋,失恋了也不影响你满满的斗志。”
“失恋怕什么,失恋不就是正常的故事发展?人生难道就只有恋爱?失恋了就要死要活?”
“恐怕说这话的人从来没有恋爱过吧?爱体?”
本来都是一条条细碎的评论,类似你一言我一语的辩驳,慢慢地发展为长段评论来展示观点。当然观点仍然非两个,一个是公司内可以谈恋爱,一个是公司内就应该禁止恋爱。
高晓云也得知了这件事,便写了一篇《论自由洋洋洒洒上千字挂到了帖子下面,很快他的回复就被众多赞顶成了精华回复。
“从古至今,人们都在不懈追求自由。俗话说,生命诚可贵,爱情价更高,若为自由故,两者皆可抛…今朝还出现公司是否可恋爱的话题,看来是社会的倒退,那些为自由付出生命与爱情的先辈,该为之汗颜。法律有度,只在阻隔近亲结合,防止后代痴呆的降生,这个话题为何将其范围缩小至公司内?甚是难解…”
不过也有批判他的,总是能找到批判的入口,如果法辩论,就开始人身攻击,或者歪理邪说。
“一口之乎者也,也太过于迂腐了吧?现代语言不足以让你表达了?看把你能的!”
键盘之后,总是有很多奇奇怪怪的脑回路。
高晓云的帖子发布不久,我便接到了法务部的电话,让我删除发帖。随后还发来了一封邮件,并抄送给了苏夏希、曾总监,足够正式地说明了外部发帖对公司的风险,而且目前已是在风险之中,如果再任其发酵,将来可能会有一发不可收拾的后果。
蝴蝶效应,我也听说过。本来是一个招聘引流的帖子,逐渐成为一个公开讨论的话题,现在又跟公司的生死存亡挂上了钩,我不由得恐惧起来,把所有的回复做了长长的截图,然后删除了发帖。
很快,法务部又发布全员公告,规范员工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帖、发表言论的规则,严禁为实现业务需求、招聘需求,发布个人联络信息及电话号码。
看到公告后,众人皆哗然。
有人说:“不刚洋洋得意分享完经验嘛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