獬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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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自己已经说得这么清楚明白了,白素素依然不懂,兰青青于是拿出了自己对委托人的敬业态度,耐心地解释:“也就是说……”
也就是说,在大陆法系里,法官心中的“法”,是从法律条文中来的。法条怎么规定,他们就怎么判决。
而在海洋法系里,法官心中的法,是从判例——用入乡随俗的话来讲,XX案例精神——里来的。因为某法官曾经在某案中做出如是判决,所以我也效仿他的作为。
兰青青觉得,天界和冥界遵循的,未必是大陆法系。
因为大陆法系需要一套周密严谨的法条作为依托,而天冥两界,显然是不会存在这种东西的。
但凡是个上句接得上下句的法典,都不会允许法官做出判盗窃犯三世劳改的判决。
连约法三章都只是说“杀人者死”,伤人及盗者抵罪就可以了。冥界的法制建设连约法三章都不如!
兰青青严重怀疑,由于管辖权的混乱和法律人才的缺失,天界和冥界至今都没有一套明确的成文法!
大陆法系走不通,那就只好走海洋法系。
她不能一条条地引用法条驳斥一审判决,那就只好借助过往的判例了。
引用一些与白素素案相关但判法不同的案例,说服司命改判。
于是,她问白素素和凤君:“除了生死簿之外,天冥两界有没有其他存放裁判文书的地方?”
想要在海洋法系中赢得案件,必不可少的,是对既往判例的掌握和颠倒黑白……啊不是,能言善辩的本领。
“这……”
白素素摇摇头:“奴家不知。”
她的确不知。她只是终南山下的一只倒霉白狐,活了好几百年,大半的时间都花在和齐国栋的三世纠缠上。别说存放裁判文书的地方,她连衙门口朝哪边开都不知道。
要不是仗着活得长,积累了一些财产,能躺着收房租,她恐怕连自己都养不活。
但凤君和她不同。
不愧是几千年前就参加工作的天庭老同志,阅历就是不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