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六章
姑妈具体是怎么疯掉的,我也不知道。
姑爹起初电话里跟我讲,说姑妈生了大病,治不好,现在躺在家里,我心里还半信半疑。这并不是说我有什么具体的猜测,而是我不相信类似的厄运能刚好降临到同一辈的两个亲人身上。
我打车去了姑妈姑爹家一趟,在小区门口的超市买了一箱牛奶带过去。
印象里从前我没跟姑爹说过什么话,他是个沉默寡言的人,至少那天面对我也是这样。在那种情况下两代人之间的见面,你可以想见场面有多么尴尬。
我不好意思问病相关的具体细节,姑爹似乎也不愿意透露太多,简单寒暄之后就领我进房间看。
姑妈躺在家里一间似乎是杂物间改的,没有窗户的小房间里。
在门外我就闻到一股被掩盖在洗涤液味道下的尿骚味,里面更是如此。房间里除了床和柜子之外,就是堆的一些护理相关的东西。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一大沓纸尿布,和联结着床头的一副链子。
姑爹按了一下灯旁的开关,我才发现天花板角落有个小排风扇。也许是看到了我在盯着那副链子,姑爹很平静地解释说:“她刚吃了药才是现在这个样子。有时候晚上发病,她以前可以拖着床走,撞得到处乱响,没办法就只能这个样子。”
这时我才注意到,不光床和柜子,所有带棱角的地方,都用东西包上了,就连几件家具的支脚,也是固定死在地板上的。
我努力将眼前的人与记忆中事事操心,似乎总乐观地笑着的姑妈联系在一起,并尝试记住她此时安安静静,与世无争的样子,她虽然眼神混沌,但始终看着突然出现的我,似乎想记起我,记住我。
最终,我总共只坚持了不到五分钟,就从里面逃似的出来了,此后再没见过姑妈一眼。
姑爹似乎是个比较直接的人,也有可能是面对我已经没什么好顾忌的了。
等我从厕所里出来,他问我是不是要问遗嘱的事情,没等我回答,便去房间里拿出一个透明文件袋,里面三色的三张银行卡、一个小笔记本和另一份遗嘱。
“东西我们拿到以后从来没动过,就一直是这个样子。”
“你直接拿去吧。”
“但你还是得找个律师问一下,因为现在这种情况你姑妈生病了没法执行,看是怎么可以正常……
之前你先不要急着动里面的钱,我们没事,主要孙爱华,她的钱也在里面。”
从小区里出来时还是午后,阳光很刺眼。
搭车回去的路上,我一直陷入一种莫名的负罪感中。除了为来之前的疑心羞愧外,我想还有一项理由是,我感到自己从身边亲人的不幸中分享到某种幸运。
大概仅仅过了两天,我就按照姑爹的建议联系到了一名律师,是我一起打游戏的初中同学的同事(同学不是做遗产法相关的)。
我费了一些口舌才给对方讲明白我目前的状况,我猜这个所谓的金牌律师,至少从声音判断年龄来看,从业时间应该不长。
“您是说……”
“您父亲留的遗嘱上面的其他三个继承人,一个是您的继母,跟您有存在财务纠纷的可能性,一个是您的妹妹,目前是失踪状态,一个是您的姑妈,生病完全失去了行为能力,是这样的情况吗?”
“嗯,是的。”我心底泛起一丝苦笑。
“抱歉您稍等一下,我需要找我的同事一起讨论一下。”
差不多五分钟后,那边再次传来声音。
“延先生?嗯,我们讨论完了。
是这样的,延先生。根据您描述的状况,这边我们建议您如果不着急的话,可以至少等到这个失踪人,也就是您妹妹,以及您生病的姑妈,等到她们两人的情况最终敲定以后,再来执行您手里的遗嘱。”
“最终敲定是什么意思?”
“嗯,是这样的,因为法律上讲,被继承人死亡后,遗嘱开始生效,遗嘱实际分割之前,如果遗嘱内规定的继承人死亡,那么就应该由该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,也就是夫妻、子女、父母来继承。但您目前的状况比较麻烦的是,有两个继承人因为各自的原因目前无法到场,而且她们自己又无法出具委托书来委托某人代为办理手续,那么就只能由我们想办法去证明她们是您所说的这个情况。应该是需要一些医院的证明,警察局的证明之类的材料,这个全都拿到没问题以后,就可以办理遗嘱执行。
但是我们考虑到:首先,按照您刚才的描述,您妹妹随时有可能被找到,您的姑妈,这个病的比较严重,可能不会持续太久。所以建议您等情况最终敲定以后,再执行遗嘱会比较顺当,因为毕竟如果人回来……或者咱们悲观一点,超过了四年以后,法律上失踪人就被宣判死亡了,那会儿也许您姑妈,情况也会有变化。所以说最终敲定以后,对您自己来执行这个事情,要少很多麻烦。”
律师说得很快,我没有说话,思考着他分析的道理时,他又继续讲:
“再者说,您刚才也说了,您父亲的遗产里,可能存在一些交代不清楚的收入,然后可能您的父亲的第二任妻子,手里有他的账本作为举报的证据,但是这些都是很不确定的。我们不知道她所说的账本,里面的内容具体到什么程度,但是一般来说,这种东西除非配合其他证据,否则很难证明您父亲的部分收入在法律意义上是非法的。时间越久,其他证据还能查到的可能性就越低……所以我们建议您说,如果不着急拿到钱,那可以再等一段时间看看。”
听到这个结果我心里是高兴的,至少说,我感到松了一口气。忙活了几天下来,事情办完了,又好像什么都没办,最终结果又被推到了遥远的,似乎安安稳稳的未来。
但有一件事我后面还是去办了,那就是去我父亲之前工作的学校,拿他在那儿的个人物品,主要是那辆宝马车的车钥匙。其实一年多以前我就打算去的,但考虑父亲那辆车不大适合跑长途,走一些可能的土路,最后我那会还是倾向于租辆车,也就没去取钥匙。
现在我倒不是需要开车,而是我担心再不去,那东西也许就不见了,有些证件之类再去办应该挺麻烦的。但这事最终让我挺后悔的,因为钥匙拿到我把车开去上海不久以后,就因为牌照过期被罚了,此后我又无法重新办理因为我不是车主,便只能让它一直在停车场里亏停车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