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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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概是老天爷看他处境太惨,所以帮了沈故一把——沈故的字迹跟原主字迹很像。
严格来说,世上不会有完全相同的字迹。但这里是古代,没有什么字迹鉴别的软件。只要肉眼看着像,那就是像。
露馅的风险减少一个,沈故非常开心。
考虑到硬笔书法和软笔书法的差异,沈故没闲着,开始练毛笔字。
蘸着墨汁的笔毛落在纸上,熟悉又陌生的感觉让沈故不由得出神,脑海里浮现出一个慈祥老人的形象。
沈故六岁时父母意外身亡,他是跟着爷爷一起长大的。爷爷在书法、篆刻上造诣颇深。沈故耳濡目染,自是差不到哪儿去。
高二那年夏天,爷爷脑出血去世。沈故不想触景生情,便把它们都扔下了。
再接下来的重大变故,就是前脚毕业论文答辩刚通过,后脚就穿到书里来了。甚至连学士服都没捞着穿。
“好久没写,手都生了。”沈故收回思绪,轻声自语。
翌日早上,沈故刚起床,孟贤便过来请安。
从袖口里掏出一个瓷瓶,孟贤道:“奴才听说皇上的手受伤了,这是奴才老家那头的偏方,活血化瘀有奇效。”
沈故收下,问:“朕让你调查的事,进展如何?”
孟贤答的模棱两可:“奴才倒是打听到一些事情,只是不知道真假。”
“真假朕都要听,快说。”
“奴才听说,摄政王在府里养男宠。”
沈故:“!”
还真有意外收获!
表面生人勿进,私下竟然如此奔放。果然是人不可貌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