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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种折磨,十八岁的小叔叔显然是不愿意受的,教了他不到十几分钟,就确认了这是个苦差事,只是拧着眉毛哀叹:“我当初为什么想不开,教你弹吉他?”
“因为我想学。”陆忱笑着说。
宁晃面无表情:“那你为什么想不开?”
陆忱想了想,笑着说:“因为年轻的时候就想学。”
“有多年轻?”
“中学的时候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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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使孩子们是模具里倒出来的玩偶,那么年少时的陆忱,必然是最贴近模子,长得最标准无瑕的一个。
衣着发型永远合乎标准,不会在意喜欢还是不喜欢;房间和书本永远向父母敞开,不在乎隐私和自我;没有喜欢的食物,也没有讨厌的食物,只要送到碗里,他一定会笑着吃下去。
他的优秀是一张塑封好的奖状。
中规中矩地鲜艳,干瘪艰难地呼吸。
他一直做得很好,但难免会有一两次失误。
第一次就是在中学时。
那是隔壁班一个很漂亮张扬的女生,喜欢他的同桌,两人暗通款曲许久,终于有天,女生偷偷换下了校服,似模似样地穿着短裙、化了妆,坐在窗边,对着他的同桌弹吉他。
那是大胆浪漫的一首情歌,所有人都瞧着她。
她弹了一遍又一遍,唱得那男生紧张得红了脸。
后来同桌和女生一起被教导主任追杀,在人来人往的走廊里训了两三个小时,勒令卸妆,罚写检讨若干。
两个人自然不能一起写检讨,同桌在门外写,女生在屋里写。
教室里还剩下一个帮老师批作业的陆忱。
女生的脸洗得干干净净,垂头丧气,说:“糟了糟了,这下丢了大脸了,你同桌肯定不喜欢我了。”
他看了她一眼,在本子上写:
不会,你弹吉他的时候很漂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