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44 章
宋思思窝在沙发里,抱着杯热可可轻啜着,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答着沈丁妮的问题:“能告诉你的都告诉你了。过去那么久,谁都会变的,我现在已经没感觉了。”
“没感觉了为什么还不谈恋爱?西蒙追了你这么久,性格好,长得也不赖,你可以和他试试。”
沈丁妮在喝自己煮得肉桂酒,倒春寒的天里,她几乎每天都会来上一小杯。
“Y国男性到了中年会秃顶,我喜欢头发茂密点的。”
宋思思把腿上的毯子裹得更紧了点,想到肉桂酒那股吊诡的味道,就忍不住恶寒。
沈丁妮煮的东西,除了她自己,没人喝得下去。
“我只是说试一试,又没让你结婚。西蒙现在还有头发,离发际线后移至少还有十年。”
“你现在很像我妈,她今年开始关心我的终身大事,甚至允许我带个白人回去。”
“你真的确定要回去了?你和富富还有三个月拿到学位,留在这边发展也不差。等你妈退休了,你也可以把她接过来。”
宋思思皱着鼻子猛摇头:“不行,我受不了这里的食物。我总不可能赖着我哥,让他给我当一辈子火夫吧。”
沈丁妮也不再劝了,她深嗅了一下鼻子,随后冲着书房大喊:“富富,鸡汤煮了快两小时了,什么时候开饭?”
过了五分钟,富宇安才走出来,摘了眼镜扔在茶几上:“我真是前世欠你们的,这辈子投胎来给两位太后当奴隶。”
萧子睿到的时候还拎着一盒巴斯克,宋思思接过来放到冰箱里:“你又去G&C了?不用每次来都买,那里排队要好久,太不方便了。”
“就是顺路带的,你不是喜欢吃吗,我总不好空手来蹭饭。”萧子睿换了拖鞋就去厨房里帮忙。
富宇安在给最后一个菜装盘,听到动静赶他出去:“行了,我这马上好了,你把碗筷拿出去,叫那两个大小姐去洗手。”
富宇安是到了Y国才开始学烧饭的,宋思思本身就挑食,加上这里的食物实在一般,每天汉堡炸鱼吃着,她没被垃圾食品喂胖,反而越来越瘦。
最开始,富宇安是搞大锅炖,什么乱七八遭的都通通一锅煮掉,味道还行,但看起来实在不太美妙。
宋思思尝试着自己烧,她的水平不算很差,但速度太慢了,一顿饭没两个小时下不来,完工后厨房仿佛打过仗。
与其收拾一塌糊涂的厨房,富宇安宁愿挽起袖子烧饭,久而久之,也慢慢练出来了。
宋思思其实并不难养活,她可以连续一周吃鸡汤泡饭不带换样的。
富宇安有时图省事,会在周末炖上两砂锅冻到冰箱里,做的次数多了,富牌鸡汤倒成了一绝。
沈丁妮从砂锅里捞出一只鲍鱼,小口小口嚼了,发出一声喟叹:“真鲜啊。思思你没口福,只知道吃鸡脖子,那么瘦巴巴的肉,有什么可吃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