傻三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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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论是男同学还是女同学,他们眼睛发直地看着阮宵,只觉心口猛地中了一箭。
他们从未见过这样的阮宵。
阮宵是个傻子,平时呈现出来的状态明显跟周围人不一样,眼神大多时候呆滞,毫无灵性,除了情绪激动的时候会像个正常人,其他时候就是个木头美人,白瞎了一副绝色皮相。
可现在的阮宵,不过是皱了皱眉,漂亮的眼里带上点情绪,就仿佛木头美人被吹了口气活了过来一般,带给人极强的震撼,难以移开目光。
一时间,大家都看痴了,几乎忘了这人就是他们平日里最轻贱的傻子。
阮宵没关注其他人的反应,他仅是被周牧野薄凉的眼神扫过,脸就莫名发烫。
捏了捏粉笔,小声请求:“你帮帮我。”
周牧野这才放下手机,纡尊降贵般地起身,不疾不徐来到黑板前,一手抄兜,自己从笔盒里拎了根崭新白色粉笔,开始在黑板上流畅地书写。
他连背影都散发出“这种小题也要本少爷动手”的傲慢和不屑,但是却没有不耐,一步一步写得很工整。
写到一半,嫌一旁的阮宵挡道,还用身侧轻轻抵了他一下。
阮宵连连后退两步,脸微微红着站在一旁。
周牧野写完后,扔了粉笔,抬着手捻了捻指尖粉末,问阮宵:“看懂了吗?”
班里早就闹哄哄地议论开了,连数学老师拍桌子都控制不住。
同学们实在是太惊讶了,从入学到现在,快三年了,他们都没见周牧野给过阮宵好脸色,更别说周牧野现在心平气和地问阮宵看懂了吗,很容易让人误会他是特意为阮宵一个人解的题。
可惜阮宵不争气,看了眼黑板,又一脸茫然地看向周牧野,诚实地摇头。
“这么笨?”
周牧野低睫,朝指甲吹了口气,上面落了粉笔灰。
在喧闹环境中,他的声音不高,只有两人能听到。
“你是本来就这样?”
“还是一孕傻三年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