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是鲜卑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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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人女子点点头:“就是他们将我们胡商的名声弄的不堪入耳,我们以香料交换布料粮食,本是天经地义,这些贫苦地方出来的小族,也无甚好东西,只有靠抢咯。”
看见宋千禧递过去的金叶子,胡人女子顿时瞪大了眼睛。
“用这枚金叶子换这个香囊?不可不可,这么多,就是换他们鲜卑族最重要的鹿角都能换来上好的,何况只是一个普通香囊!”
胡人女子还要拒绝,宋千禧却已经掂量着手中的香囊走远了。
一回到酒家,宋千禧便开始铺开了信纸准备将今日所见传信给白烨。
既然已经知道了那些无头尸体身上的衣裳是来自鲜卑族,进京的胡商都需要通关文书,在户部也有身份记载。
让白烨去户部找找线索,就能知道那些尸体的真实身份了。
解决完最基础的身份问题,剩下的便是杀人的理由和找出背后真凶了。
宋千禧的信一气呵成,绑在了鸽子的腿上,趁着夜色放飞了出去。
在回酒家的路上,宋千禧也在小摊上买了一本《胡人风物志》,是这西北大儒经几年观察,对西域胡人的种类和习惯做的汇总。
她翻到了鲜卑族那页,果然看到了画在纸上,跟记忆中重合的衣服纹路。
鲜卑族不善织布,亦没有水土能种出棉,因此所着衣裳大多都是粗麻所制,麻布坚硬,采用的织法大多是横织,样式也单一的很。
只是这鲜卑族虽然要布没布,香料也屈指可数,却因为他们发达的驭马射箭的功夫,是猎鹿的一把好手。
据说最优秀的鲜卑族勇士,甚至能猎到脚程最快的雄鹿,亲手摘下他们的鹿角。
书中还详细介绍了鹿角的好处,对于这个东西,宋千禧倒是有些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