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 生意兴荣
“小娘子明日何时来卖?我可得早早的在这儿等着。”
“明日还是这个时候,大家伙放心,自是会多备一些,不会让大家饿着。”
人群渐渐散去,苏千雪与崔展一同收拾摊子。
回家之后,苏千雪先是下了一锅馄饨,在热气氤氲之中,和个小财迷一样数着今日赚到的银子。
“今日吃食准备的少,抛去原料的成本,一共赚了两百文银子,明日要是多准备一些,净赚还可以翻一番。”苏千雪珍重的将银子放入荷包之后交给崔展。
崔展不收,“之前与你说过,家中的银子都由你来保管,你收着就好了。”
苏千雪也不推脱,笑道:“那银子暂时由我保管,你要用的时候随时取。”
“我一个粗人,没什么用银子的地方。明日去镇上,你先给自己买两身衣裳。”听说苏千雪极其爱美,要是一日不打扮就不舒服。
嫁进崔家之后竟穿着质朴,他倒觉得是自己亏待了娇妻。
娘子这般能干,怎么能嫁给他之后反而过得愈发清贫?
苏千雪微愣,被人惦记着的感觉让她心暖暖的,“衣裳的事儿不急,银子应该花在该用的地方,比如说马上就要入冬了,山里头的猎物应该会越来越少。要是没有野味的话,我们可以用这些银子买一些家猪肉来做馄饨,味道虽没有鹿肉鲜,但也不算差。”
崔展暗下决心,打猎要更加卖力,野味不能断。
他吃了一口馄饨,发现这馄饨比摊子卖得馄饨个头还要大,味道也更细腻。
他突然觉得在这乡野也有了一丝生活的气息,不再像过去那般如行尸走肉一般活着。
王家。
王富贵喊了一台戏班子在家中搭台唱戏,咿咿呀呀的唱曲儿声让他格外陶醉,他的手拍在交叠的大腿上,跟着月声打着拍子。
直到家丁来报。
“少爷,那姓崔的小子不知去什么地方了,接连三天都没有去肉摊卖肉了。”
王富贵睁开眼,眼底有火,想起那小子,他心底便有一口气梗着,上不去下不来。
“滚什么地方去了?滚出阳光镇了?”